温岭仅25个名额!毕业就是事业编!四年学费住宿费报销!具体条件戳进来看~
2020年温岭市中小学教师
定向培养招生公告来了~
温岭计划招聘25名!
及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温岭市户籍(以高考报名时的户籍为准),当年报考普通高校,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我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并意愿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我市,温岭市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抄告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并组织考生面试,高考体检结果审核。
对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温岭市教育局网:http://new.wl.gov.cn/col/col1402173/index.html和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ne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公示3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温岭市教育局、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或体检审核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我市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相关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学习费用与管理。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按规定分配后,可凭发票一次性报销四年的学费和校内住宿费。定向培养生可以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按期(四年)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由温岭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具有事业编制且专业对口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分配方案另行通知),服务期不少于6年。学生在毕业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环节,经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进入教师编制。工资待遇按省有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考生关注在温岭市教育局网和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在面试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电话
0579-82282245
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电话
0571-28865518,28865193
台州学院招生电话
0576-88669696,85137102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电话
0572-2599888,2322001
温岭市教育局
0576-86218870,86126136
符合条件的赶紧参加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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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温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温岭市教育局
编辑丨柳寒曦 审核丨黄慧慧 校对丨季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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